路畅科技(002813)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09月)
利润分配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2] 分红规划与政策调整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4]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 特殊情况说明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说明原因[17] - 现金分红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可供分配利润50%,应披露内容[19] 监督与披露 - 独立董事对六种情形发表明确意见[19] - 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预案,应说明合规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情况[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分红政策情况并督促改正[20] - 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情况及专项说明事项[21] 其他规定 - 报告期结束至方案公布前股本变动,以最新股本为分配或转增基数[22] - 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利用方案违法违规[23] - 筹划方案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保密[23]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属重大资金支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