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1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与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投票制度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9]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30]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0]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2]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32]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2]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相关内容[34]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3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4] 会议异常处理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35]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5] 决议撤销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6]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8]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8]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和深交所网站公布[3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9] - 本规则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相关法规执行[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路畅科技(0028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