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5]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等多项权利[5][6] - 股东查阅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种类及数量书面文件[6]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5][1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6]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0]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公司将解除其职务[26][27][2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3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事项[4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董事会审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47] 其他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8]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4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9]
路畅科技(00281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