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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瑞德智能瑞德智能(SZ:301135)2025-09-22 11:16

公司上市与股本 - 2022年1月25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48.80万股[7] - 2022年4月1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95.20万元,均已完成实缴[8]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6600万股[14] 股东信息 - 汪军认购股份2025.54万股,持股比例30.69%[14] - 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320万股,持股比例20.00%[14] - 黄祖好认购股份976.80万股,持股比例14.80%[14] - 潘卫明认购股份785.40万股,持股比例11.90%[14] - 上海君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462万股,持股比例7.00%[14] - 北京富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30万股,持股比例5.00%[14]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适用相关规定[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59]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7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5][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109] 重大资金支出与发展阶段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3000万元,或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属于重大资金支出[1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1]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26][127]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1] - 公司解散清算时董事为清算义务人,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130]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06] - 公司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