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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瑞德智能瑞德智能(SZ:301135)2025-09-22 11:16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0]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出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5] - 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5] - 表决可采取记名或举手表决方式,有委员要求记名投票时应采用该方式[32] 决议流程 - 会议需有会议决议和书面会议记录,出席委员应签名[18]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经主持人宣布成为决议,签字后生效[18] - 委员或指定证券部工作人员应于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8] - 主任委员或指定委员应跟踪决议实施情况,有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则汇报董事会[18]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20] - 会议档案由公司证券部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20]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2]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