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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3011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瑞德智能瑞德智能(SZ:301135)2025-09-22 11: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95.20万元,均已完成实缴[3]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66,000,000股[3] 股权结构 - 汪军持股20,255,400股,比例30.69%[4] - 佛山市瑞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200,000股,比例20.00%[4] - 黄祖好持股9,768,000股,比例14.80%[4] - 潘卫明持股7,854,000股,比例11.90%[4] - 上海君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620,000股,比例7.00%[4] - 北京富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00,000股,比例5.00%[4] - 何翰腾持股1,980,000股,比例3.00%[4] - 陈文泽持股1,082,400股,比例1.64%[4] - 牛吉、劳炜、赵熙平持股均为660,000股,比例均为1.00%[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4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决定经营方针等,选举更换董事等[9] - 董事会审议担保等事项,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0]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17]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5]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25] 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16项内控制度,1 - 9项需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董事会审议[31] - 修订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