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果汁(0221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港币以上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港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需报告[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报告[12] - 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股份达5%以上需报告[13] 报告流程与制度 - 重大信息知悉后需立即报告,两日内发送书面文件及报告单[16] - 董事会秘书对重大信息分析判断并汇报,安排披露工作[16]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6]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责任人与联络人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1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7] - 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联络,需备案[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7] 责任追究与制度解释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