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光罩(688721) -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规则 -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担保,内部互保及反担保除外[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有特殊规定[12]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3] 担保管理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满足一定条件,可豁免部分规定[13] - 需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并办理担保手续[22]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定期与银行等核对[22]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分析其财务及偿债能力[22] 担保后续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23] - 被担保人逾期未清偿等情况,了解情况、披露信息并采取措施[23] 违规处理 - 违反担保制度,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责任人处分[25]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当事人责任[27] - 经办人员无视风险擅自担保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7] - 经办人员怠于行使职责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处罚或处分[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