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果汁(0221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规则自2012年3月29日起生效,历经2013 - 2025年6次修订[1] 成员构成与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产生[3] - 由至少三名非执行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的董事组成,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设主任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可设副主任[3]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3] - 核数公司前任合伙人特定日期起二年内不得担任成员[3] 职责与权限 - 全成员过半数同意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包括披露财报等[3] - 至少每年与核数师开会两次[4]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和内控,行使监事会职权[3] - 需检讨公司财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限[8] - 特定情况七日内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8]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8] - 成员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8]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8] 其他规定 - 应获足够资源履行职责[10] - 应公开职权范围,在公司和上市交易所网站刊出[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 由董事会解释、制定和修改[10] - 与法律法规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