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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果汁(0221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2 09:12

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且须包含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2]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召开前七天书面通知成员;临时会议特定情况七日内召开,召开前三日通知成员[8] - 定期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或书面审议方式[10] 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建议[6] - 每年至少一次检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变动建议[6] - 向董事会汇报成员组合并监察多元化政策执行,在《企业管治报告》披露相关政策及检讨结果[6] - 对董事、高管人选考察,提出意见和任职建议[6] - 评估董事投入时间、贡献及履职能力,考虑专业资格等因素[8]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8] - 因应企业需求对董事委任、继任计划向董事会建议[8] - 研究董事、高管选择标准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广泛物色合适董事人选[8] 会议规则 - 委员收到会议通知后需及时确认并反馈信息[10] - 会议需全体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出席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成员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0] - 会议应有记录,初稿及定稿会先后发送全体成员,完整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 - 应向董事会汇报决定或建议,但受法律或监管限制除外[10] 其他规定 - 履行职责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应公开职权范围,并按要求在公司及交易所网站刊出[10]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制定和修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