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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002625)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光启技术光启技术(SZ:002625)2025-09-22 09: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如此[7][8] - 按招股说明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原则用于主营业务[1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五千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等[8] 项目论证与调整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2]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5]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原则上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协议签订与授权 - 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授权保荐机构等在督导期查询专户资料[10] 资金补充与投向变更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5] - 变更投向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通过[19] 节余资金使用 - 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等同意后使用[21] - 达或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21] - 低于五百万元或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22]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5] 鉴证报告与制度施行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等,股东会通过并发布后施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