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利(605198) - 安德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报告[4][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港币以上需报告[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港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5] 其他报告情况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需报告[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报告[7] 信息管理 - 公司总裁及高管应敦促收集、整理、上报重大信息[13] - 知悉重大信息人员在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3] - 董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培训[13] 责任与制度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员责任[1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公司信息 - 该制度所属公司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