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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 -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蓝丰生化蓝丰生化(SZ:002513)2025-09-19 15:32

公司基本信息 - 2007年8月8日,新沂农化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15] - 2007年9月24日,蓝丰生化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5] - 2010年11月9日,蓝丰生化经核准公开发行新股1900万股[15] - 2010年12月3日,蓝丰生化1522万股新股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15] - 公司现注册资本为37393.6278万元人民币[16] 激励计划相关 -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2人[24] - 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55,563,978股的5.63%[2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32]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是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24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8]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时间是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36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38]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64元[41]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每年考核一次[50]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扣非净利润达标可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51]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可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51] - 业绩完成率R≥100%,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为1;80%≤R<100%,解锁系数为0.8;R<80%,解锁系数为0[51]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80%、0%[52]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锁系数×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53] - 2025年9月1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计划并发表意见[57] -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7] - 激励计划实行前,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58] - 公司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8] - 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公司需在60日内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59] - 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激励的其他人员[60] -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64] - 激励计划成本费用摊销在不考虑正向作用时对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程度不大[65] - 考虑正向作用激励计划带来的业绩提升可能高于费用增加[66] - 崔海峰、李韶华、李质磊、路忠林等关联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67] - 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行[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