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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天山生物天山生物(SZ:300313)2025-09-19 13:17

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最近1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5种情形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9]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属重大资金支出[14] 现金分红比例 - 满足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40%[1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20%[16] 高送转定义 - 高送转指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到或超过五股[19] 政策调整与审批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方案提出与审批流程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多因素提出,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1]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应与股东沟通,方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2]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23] - 公司应在年度、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25] 股利派发时间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5] 政策调整条件 - 确有必要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及条件[25] 违规处理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占用资金[25]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及决策程序[27] 决策记录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时需形成书面记录妥善保存[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