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6] - 行使监事会部分职权,如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等[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每年至少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2]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2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审计委员会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提供书面资料[17] - 会议评议报告后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2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