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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9月)
天山生物天山生物(SZ:300313)2025-09-19 13:17

问责对象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3] 问责机构 - 董事、高管问责机构为董事会,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6][27] 问责范围与方式 - 问责范围含不能履职等15种情形,方式有7种[8][9][10][12][13] 经济处罚 - 高管、子(分)公司负责人问责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3] 责任承担与情形 - 故意造成损失全赔,过失按比例,5种情形可从轻等[13][14] 问责提出与披露 - 对董事、董事长问责提出方式不同,决定后10日披露[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