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山(30031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 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5] - 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换届决议通过日离职[6] 任职限制 - 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职[4] - 破产清算相关职务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任职[4]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2025年9月生效实施[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