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6]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员[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和依据[15] - 不符合资格应立即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7]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3]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相关资料[32] - 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31]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可申请或报告[31]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 - 应制作工作记录,重要内容可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3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3] 独立董事费用与利益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预案报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3] - 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4][35] 其他规定 - 出现特定情形,应向监管及派出机构报告[35] - 公司条件允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5]
*ST天山(30031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