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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天山生物天山生物(SZ:300313)2025-09-19 13: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10][12]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董事会审议[17] 关联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7]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就同一交易标的的交易金额应累计计算[18] 关联交易原则及判断 - 与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允等原则[3] - 董事会应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及是否损害股东权益[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或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相关义务[21] - 与关联方签订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关联交易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未主动回避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回避[27] - 关联事项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违规处理 - 董事会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情节严重提请罢免[33]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实施关联交易,董事会等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罢免职务[33] 日常性关联交易定义 - 本制度所称“日常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日常经营相关交易[35] 制度生效及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