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15] - 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提议解除职务[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30]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7] - 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专门委员会会议按规定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事项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委员会建议规定 - 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独立董事报告与协助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32]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2] - 公司指定人员和部门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4] 独立董事职权保障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报告[36]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6]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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