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000151)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市场扩张和并购 - 中成股份拟向中技进出口发行股份购买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2] - 拟发行13,535,558股股份购买该股权[12] 数据相关 - 中技进出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126万元[6] - 中成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465.42万元[8] - 收购前中成集团持有中成股份的持股比例为39.79%[8] - 交易前中成股份总股本337,370,728股,交易后为350,906,286股[12] - 交易后中技进出口持股13,535,558股,占比3.86%[12] - 交易后中成集团持股134,252,133股,占比38.26%[12] - 交易后通用技术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股147,787,691股,占比42.12%[12] - 交易后其他股东持股203,118,595股,占比57.88%[12] 其他新策略 - 中技进出口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触发条件,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5] 事件进展 - 2025年9月3日中成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免于发出要约议案[17] - 2025年9月19日中成股份召开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中技进出口本次收购免于发出要约[17] 主体资格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中技进出口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成集团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19]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成集团具备本次收购主体资格[19] - 若一致行动关系不变,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中技进出口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发出要约[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