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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泰福泵业泰福泵业(SZ:300992)2025-09-19 10:16

交易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决定[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7] 证券投资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9]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部门职责 - 证券相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评估、跟踪及长期权益性投资日常管理和档案保管[11][15]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内审部负责对外投资审计工作[14] - 董事会秘书履行对外投资信息披露义务[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监督检查权[14] - 内审部监督检查投资业务岗位设置、授权批准制度执行和投资计划合法性[21] 投资处理 - 公司可在特定情况收回、转让对外投资[25]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子公司须遵循信息披露制度并及时报送信息[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