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688188) -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担保原则与对象 - 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4] - 可对有实际控制权子公司等提供担保[7] - 被担保对象需为存续企业法人等[8]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需提交担保申请书及相关书面材料[10] 审议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况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16] 合同管理 - 担保合同保管期限至合同履行完毕后2年[23] 债务处理 - 担保债务到期后,公司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15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3] 责任追究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不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 董事等未经决议擅自签订担保合同,追究刑事与民事责任[27] 追偿规定 - 公司向债权人履行担保责任后需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25] 其他规定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