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制度与规定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同时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6] 信息交流与管理 - 与特定对象交流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文件资料[8]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存在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立即报告[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及时编制记录表并刊载[9] - 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10] - 股东会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1] - 与特定对象交流出现信息泄露应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1] 信息使用与承诺 - 调研承诺不故意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承诺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及不利用其买卖证券[17] -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7] - 涉及盈利和股价预测需注明资料来源[17] - 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前至少两个工作日知会公司[17]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7] - 承诺书仅限于调研等活动[18] - 经书面授权个人在有效期内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8] 其他 - 有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格式[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有多种类别[20] 再融资计划 - 实施再融资计划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