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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弘控股广弘控股(SZ:000529)2025-09-18 13:01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 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11] - 内幕信息流转需原持有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证券事务部门备案[16]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总经理和董秘批准,并在证券事务部门备案[17] - 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19] - 知情人需1个工作日内告知董秘或证券事务代表内幕信息[2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25]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至广东证监局[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3]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并追究责任[28] - 内幕信息流转涉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23] - 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相关人员签名确认[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8]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重大事件[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0] 其他 - 高送转方案指每10股送红股与转增股本合计超5股(含5股)[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潜在股东有信息披露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