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9月18日经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3] 需及时报告的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10] 需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 报告流程 - 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工作人员确定事项发生当日向责任人报告[19] - 责任人组织编写报告并审核后提交审签[20] - 责任人将报告及资料提交董事会秘书评估并披露[20] - 董事会秘书将需审批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批并披露[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前需控制知情范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0] -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20] 责任追究 - 对瞒报等导致问题的责任人追究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