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12] 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9] 会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5] - 类别股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35] - 股东发言和质询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有时间限制[36] - 回答股东质询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36] - 选举计票人和监票人需出席大会股东总人数过半数同意通过[31] 投票与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条件股东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且应无偿征集[39]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等情况,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45]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重大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部分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有额外要求[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8]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董事会应在公告中说明[58] - 股东会召开后按章程和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内容由董事长或授权董事审查[6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及表决结果[61]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或交总经理实施,相关人员需报告执行情况[63] 其他规定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会议并公告,同时向相关机构报告[39]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股东会表决配股议案时,特定人员应表明认购意向[46]
广弘控股(00052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