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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股份(3005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旗股份中旗股份(SZ:300575)2025-09-18 10: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董事长、2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上下半年度至少各开一次,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10] - 特定主体提议时,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天,紧急情况除外[12]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用视频、电话方式[14][1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有原则限制[20] - 表决一人一票,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19]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会人数半数董事同意[20]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0] - 董事特定情形应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可形成决议[21] 决议相关 - 决议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21]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同意并签字董事负连带赔偿责任[31] -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可提建议无表决权[32] - 董事关联关系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董事不得参与[23]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其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4]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5]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补充资料或延期审议[25]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7] 决议执行 - 决议由总经理落实并汇报执行情况[27] - 董事长督促检查并通报,可要求纠正,必要时提请临时董事会[28] - 每次会议报告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28]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可全程录音,记录包含多方面内容[30]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2] 规则说明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界定,自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