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经审议披露[13]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3]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18]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1]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1]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4]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4] 会议决议 - 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20]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3] - 关联交易价款按约定支付,财务部跟踪结清[11] - 以产品为标的关联交易,供应销售部门跟踪通报[11] - 关联交易公告需含交易概述等内容[26] - 四种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或披露[21]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21] - 关联交易协议生效及特殊情况处理[23] - 关联交易需说明目的及影响[27] - 披露与关联人累计交易总金额[27] - 控股股东承诺需披露[27] - 制度生效、修改、解释等规定[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