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8]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9]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10] - 督促整改董事发现的财务会计报告问题[11] 报告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6] - 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8]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9] - 审计委员会意见未被采纳,公司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19]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实行,废止之前工作细则[21] - 规则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21] - 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