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股份(300575) -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闭会时授权董事长负责[6] - 经理层向董事会、子公司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情况[7] - 董事会秘书为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相关事务[8] 披露义务人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8]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承担披露义务[13] 财务信息处理 - 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信息及资料的提供、编制、审核[10] - 定期报告由财务中心组织审计,董秘两日内报交易所[14] 披露内容与方式 - 披露信息含定期和临时报告[10] - 以指定报刊之一为刊登公告唯一报刊[10] 披露程序与监督 - 临时报告披露经多道程序[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履行披露职责[15] 违规处理与保密 - 违规人员按重大过失处理,犯罪追究刑责[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负有保密责任[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