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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00295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科瑞技术科瑞技术(SZ:002957)2025-09-18 10:46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1998.2466万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4] 章程修订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改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理[2] -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原规定为全部资产[3] - 股东可起诉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发起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董监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比例不超50%[6][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公司治理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政策[65] 担保与交易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3名[42]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