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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方医药-B(025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劲方医药-B劲方医药-B(HK:02595)2025-09-17 22: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通知期[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其中一位必须是独立董事[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1] 会议决议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1]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出席委员对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3] 细则其他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13] - 应提供职权范围并载于网站[13] - “以上”等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13]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日起生效实施[13]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