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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方医药-B(02595)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劲方医药-B劲方医药-B(HK:02595)2025-09-17 22:34

薪酬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3]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3] 会议规则 - 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同意可免通知期[10]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一位须为独立董事[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用传真等方式[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11]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8] 其他规定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 - 出席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