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概况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9月17日召开,审议3项议案[3][4] - 现场会议6名股东代表(代表8名股东),代表4674万股,占比39.4464%[6] - 网络投票38名股东代表,代表1166.8843万股,占比9.8480%[7] - 出席股东会股东共46名,代表5840.8843万股,占比49.2943%[7] - 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38名,代表1166.8843万股,占比9.8480%[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同意5833.1849万股,占比99.8682%[16]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5760.9144万股,占比98.6309%[17]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5760.9144万股,占比98.6309%[1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5760.7904万股,占比98.6287%[17]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833.0609万股,占比99.8661%[18]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7605544股,占比98.6274%,反对751899股,占比1.2873%,弃权51400股,占比0.0880%[1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57604304股,占比98.6226%,反对753139股,占比1.2894%,弃权51400股,占比0.0880%[19] - 《关于投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58328249股,占比99.8620%,反对32794股,占比0.0561%,弃权47800股,占比0.0819%[19]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1588249股,占比99.3093%,反对32794股,占比0.2810%,弃权47800股,占比0.4097%[20] 决议事项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2] 合法性说明 -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2]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3]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3] -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3]
海泰新光(688677) -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