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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000812) -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陕西金叶陕西金叶(SZ:000812)2025-09-17 11:47

股东权益与权限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5] 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比例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9] - 股东会审议单项投资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三十以外或十二个月累计投资超百分之五十以外的对外投资项目[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在三千万元以外且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的关联交易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单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三十的融资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单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二十的资产租赁事项[10] - 股东会审议公司单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百分之五的资产核销事项[10]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1]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提案与决议规则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需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提出涉及投资等提案,若需评估等,董事局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相关情况[22] - 董事局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需在通知中说明原因等情况[22] - 董事局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并作为提案[2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董事局权限 - 董事局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44] - 单项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内或12个月累计投资金额占50%以内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局决定[44]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事项由董事局决定[4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局决定[44] - 公司单次金额在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下的融资事项由董事局决定[44] - 公司单次金额在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20%以下的资产租赁事项由董事局决定[44] - 公司单次金额在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资产核销事项由董事局决定[44] 其他规定 - 董事局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公积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每股收益和净资产及对公司影响[22] - 董事局需在收到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5]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8] -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8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但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40]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及时处理披露[42] - 公司为股东以外法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的,董事局应提预案报批准[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