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6月23日获批发行4000万股普通股,7月20日在上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3,505.2966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33,505.2966万股,均为普通股[16] 股权结构 - 浙江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股27.52%,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持股13.98%等[14] - 陈森洁持股8.94%,叶金坤等6人各持股2.96%[14][15] - 陈芙蓉等出资占比情况,合计出资8316,占比1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在不同情形下有注销、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20] - 发起人、公开发行前股份、董事等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22][24]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88] - 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同[100][10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6名等为高级管理人员[11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董事会提前至少5日通知[9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10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0]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3] 其他规定 - 公司与董事会秘书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110] - 公司设党委,履行多项职责,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118] - 本章程经2025年8月29日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53][154]
阳光照明(600261) - 阳光照明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