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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新能源(00451) - 澄清公告 - 权益披露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 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451) 澄清公告 權益披露 茲提述協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有關朱共 山先生(「朱先生」)、朱鈺峰先生、Asia Pacific Energy Fund Limited(「朱氏家族信託」) (該信託以朱共山先生及朱鈺峰先生(兩人均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其家族為受益人(視 情況而定))以及由朱先生及其家族成員控制的集團及公司的聯營公司、合營企業、其 他關聯方(統稱「相關方」)於本公司股權更新的自願公告(「該公告」)。 本公司注意到,於該公告刊發後及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據相關方提交的權益披露表格 (「權益披露表格」),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二零二三 年十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日、二零二四年五月 十日、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二零二五年五月八日、二零 二五年五月九日、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