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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新新材(839719) - 公司章程
宁新新材宁新新材(BJ:839719)2025-09-17 10:0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2327.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09.34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39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309.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5]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一定比例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3]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3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41]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3名[141] 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4][148] - 财务负责人需具备相应资格或背景[14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4个月内披露年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6]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有明确界定[165]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0]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30天通知[179][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8]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2]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