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4月8日获批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31432532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431432532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 - 发起人认购8080万元,占总股本76.37%;社会法人认购占7.16%;内部职工认购占16.47%[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回购股份,收购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6][17] 股东权益与规定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证券公司包销除外)[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多项交易事项需满足不同资产、营收、利润等比例条件[3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73]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58][59]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负有个人责任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4][65] 财务与分红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季报在相应时段结束1个月内披露[10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6]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经理三至五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总工程师一名[9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2] - 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三名董事[92][93][94][94]
美锦能源(000723)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