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美锦能源美锦能源(SZ:000723)2025-09-17 09: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日发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