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19]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27] 股权认购与交易 - 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8080万元,占总股本的76.37%[5] - 社会法人认购757.87万股,占总股本7.16%[5] - 内部职工认购1742.13万股,占总股本16.47%[5]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特定情形下公司可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东权利义务相同[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8][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特殊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8]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9] -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信息披露与制度修订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31] - 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订,8项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后生效[37][3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38]
美锦能源(000723) -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