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对象 - 公司信息披露适用于董事、审计委员会等人员和机构,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在列[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情况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1][12]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2] - 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15日内预告[13]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13] 业绩快报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若预计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方向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14][15] 其他披露情形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提交专项说明并披露[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公司应及时披露[15]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最先发生的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6]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处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通报董事和高管[20]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0] 子公司与宣传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应在会后2个工作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20] - 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21] 股东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26] 其他告知义务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8]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并汇集信息报告董事会[23][25] 财务与保密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30]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况[30]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0] 监管文件处理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34] 档案管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36] 责任主体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临时报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报披露负主要责任[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9]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致他人损失,依法承担行政、民事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39] - 公司聘请的顾问等擅自披露信息致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41] - 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4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1]
信隆健康(002105) - 信息披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