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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600035) -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楚天高速楚天高速(SH:600035)2025-09-16 11:48

法规生效与适用范围 - 办法于2022年10月28日生效,2023年12月28日、2025年9月16日修订[2]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6] 信息披露要求 - 发行债券需于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1][12]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发生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等需及时披露[14] - 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人员变动需披露[14]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15]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需披露[15]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或代偿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5] - 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发生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事项需及时披露[16] 重大事项披露时间与要求 - 公司应在特定情形发生后不超两个工作日履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更正已披露经审计财务信息,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有实质性影响的还需出具审计意见[17] 其他披露情形 - 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关联方认购等公司债券,公司应及时披露[17] - 债券附特殊条款,公司应及时披露条款触发和执行情况[18] - 公司债券首次价格异常大幅下跌等情况,应自查并披露结果[18] - 债券存续期公司应按要求办理与债券偿还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18] - 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日前,公司应披露兑付安排情况公告[18] 豁免与变更披露 - 公司有证据证明披露信息可能违法保密法规,可豁免披露[20] -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变更应及时披露[22] - 公司对已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变更,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变更内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