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4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13]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414.5765万元,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46414.5765万股[13][21]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7281万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6.87%[21] 股权结构 -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公司持股7071万股,占64.94%;湖北省物产总公司持股100万股,占0.92%;湖北省化工厂红双环实业公司持股110万股,占1%[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作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及股份持有比例限制[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不收回收益股东有权要求执行或诉讼[28][2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股东有权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主体诉讼或自行诉讼[4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人数少于6人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8][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等有相应反馈和通知要求[56][57]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有通知要求[59][60] 股东会表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部分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70][7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7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有要求[73] 董事相关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80]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5] - 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83]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公司单笔向商业银行信用贷款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等[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3][9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5]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105][106]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10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事项[108]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当年盈利且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116]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60天通知[12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0] - 公司有三种情形将修改章程,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处理[140]
双环科技(000707) -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