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披露 - 发行债券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非公开发行为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5]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债券监管机构要求时,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一季度财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年报[6]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1/3以上董事、2/3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发生变动需及时披露[7] -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7]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新增借款、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8] - 重大事项应在规定情形发生后原则上不超2个工作日内披露[10] 其他披露要求 - 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披露拟变更后的用途[11] - 债券附特殊条款,及时披露触发和执行情况[11]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1] 信息披露管理 - 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职时安排继任人员,未确定时由法定代表人担任[13]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信息提供,各部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责任人[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同等职责人员配合支持信息披露事务[15] - 对外发布债券信息前履行严格审查程序[16]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严格程序,相关人员关注进展[17] - 重大事项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严格程序[18][19] - 未公开信息传递、审核、披露按相关制度执行,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0] 存档与违规处理 - 董事等履职记录、信息披露文件等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20] - 符合特定情形公司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信息,申请有流程[21] - 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受处罚,公司违规需检查更正[24][26]
应流股份(603308) -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