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1994年7月13日首次发行18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638,280,604.00元,股份总数638,280,604.00股均为普通股[7][13] - 1992年设立时总股本5400万股,发起人股份3080万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时间要求[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提前20日公告[32][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33][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68][7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1] - 独立董事不得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及其亲属[80]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及时披露[7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需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71]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4]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95] - 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12]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5][106]
粤宏远A(000573)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