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000537) -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问责制度通过 - 内部问责制度于2025年9月16日经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问责情形 - 公司治理等多方面共70种情形需对相关责任人问责[6][7][8][9][11] 问责对象与小组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等相关人员[12] - 问责工作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15] 问责措施与责任 - 问责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等[17] - 故意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过失按比例承担[19][20] 问责流程 - 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启动程序[20] - 审计部门10个工作日上报结果[21] - 收到结果10个工作日开会讨论[21] 复核机制 - 被问责人5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复核[22] - 小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2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