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四人,占比不低于董事局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有违法犯罪等特定情形的候选人不得被提名[9] - 评估独立性时避免选聘持股超1%人员[10]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提名与选举 - 董事局、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5] 任期与离职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 因特定情形离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7] 履职要求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含出席会议等情况[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委员会设置 - 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1] 审计委员会工作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21][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董事局决策 - 对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24] 信息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独立意见与披露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包含基本情况、依据等内容[25] - 特定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公告,否则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5][26]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27]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27] 报告要求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27]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0] - 及时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0]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0]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自动失效[35]
福耀玻璃(60066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