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可自行召集[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期限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候选人单项提案[1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董事候选人[3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7]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9]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3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31]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5]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44] - 回购普通股决议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2] - 公告等应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50]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同一指定报刊公告[51] - “以上”“内”“以下”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51]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52]
中自科技(688737) -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